博爱特校涉性侵案校长被追加强奸罪

发布时间:2024-08-13 07:41:32 来源: sp20240813

  博爱特校涉性侵案校长被追加强奸罪

  与原判决强制猥亵罪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刑罚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被告人表示要上诉

  2023年3月,新京报记者走访随县博爱特校,校园大门紧闭,已经被搬空。新京报记者 李照 摄

  1月8日,湖北随县博爱特校原校长涉嫌性侵多名残障女生一案有新进展。受害者家属收到湖北省随县人民法院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法院查明,随县博爱特校原校长刘爱业明知被害人陈思思未满14周岁仍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后明知陈思思系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仍违背妇女意志,二次强行与陈思思发生性关系;明知周晓若系智力残障人员且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而对周晓若实施强奸,情节恶劣,其行为侵犯了未成年女性的不可侵犯权利,已构成强奸罪。

  法院判决,被告人刘爱业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与原判决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刑罚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禁止被告人刘爱业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思思的经济损失9341.80元由被告人刘爱业赔偿。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一审判决中的另一位受害者张阳阳并未出现在此次判决的结果中。据其代理律师万淼焱表示,张阳阳没有配合询问。因此随县司法机关并没有把张阳阳作为刘爱业强奸罪的被害人。万淼焱介绍说,2023年12月,随县公安机关同意对张阳阳遭受强奸的部分继续侦查,目前未获知进展。

  此判决为强奸漏罪补充起诉,仍为一审判决。据知情人透露,对于判决结果,刘爱业表示要上诉。

  强奸罪的认定

  2023年6月,新京报曾独家报道,2018年9月至2022年5月期间,湖北随县博爱特校校长刘爱业涉嫌性侵多名残障女孩。而此前2022年12月,随县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中,被告人刘爱业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报道刊发后,性侵疑点与量刑争议引发舆论关注。2023年6月17日,湖北随县人民法院发布通报称:近日,网上发布了关于随县博爱特校刘某某强制猥亵案的相关信息,我院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工作专班,正对该案进行全案审查,最新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据了解,一审判决中关于刘爱业获猥亵罪的部分已经生效,该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强奸罪。随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刘爱业犯强奸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并于2023年9月4日开庭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因公安机关对被告人刘爱业涉嫌强奸罪的遗漏犯罪事实补充侦查,经报请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意,决定延长审理期三个月。2023年12月15日,随县人民检察院以补充起诉决定书指控被告人刘爱业犯强奸罪的遗漏犯罪事实,向法院补充起诉,并于2023年12月29日开庭审理。

  此次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刘爱业于2010年9月在随县安居镇徐家嘴村四组开办一所残疾人学校,注册为随县博爱特殊教育学校,被告人刘爱业在担任该校校长期间,对在校学生陈思思实施强奸三次,对在校学生周晓若实施强奸一次。

  2023年3月,新京报记者在随县采访调查,陈思思告诉新京报记者,自己在2018年9月第一次被强奸,当时尚不满14周岁。此后她又多次被强奸。

  在此次判决中,公诉机关对刘爱业的强奸指控也与此相关。对此,刘爱业表示异议。

  不过,判决书中提到,2022年9月7日,刘爱业在检察人员提审时曾供述其与陈思思发生一次性行为,只是辩称是陈思思自愿。刘爱业在庭审中又否认上述供述。法院认为,刘爱业既无推翻其原供述的证据,也无印证其辩解理由的证据,纯属避重就轻,逃避法律追究。 Warning: Cannot modify header information - headers already sent by (output started at E:\eoffice\webroot\inc\utility_all.php:10) in E:\eoffice\webroot\inc\conn.php on line 18